租賃需知
出遊租休旅車最划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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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車(付款)
● 超過預訂取車時間一小時,且未事先通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本公司得以更改轉租他人;如欲異動取車日期,優惠條件另議。
● 取車時請出示有效汽車駕照、身分證、信用卡等相關證件,如證件不符規定,本公司有出車決定權。
● 如預定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代替或退回訂金。
● 如有任何異動,請速與本公司連絡,營業時間:AM09:00-PM06:00。
● 連續租車24小時為一日,逾時6小時(含)以上計算為一日。
● 使用信用卡或電子轉帳付款。 -
取車
● 不扣證件、不簽本票、不需押金。
● 營業時間:AM09:00-PM06:00。
● 租車時,請出示本人之身分證與有效駕照相關證明。
● 使用信用卡付費,無需外加手續費。
● 駕駛執照未滿一年者,本公司得拒絕出租車輛。
● 車損險及竊盜險以丙式保險之保單條款為主,條款依財政部91.07.10台財第0910750797號函為準則。
● 車輛於租賃期間內,機件若非人為因素之故障損壞,由本公司全程保固。
● 外地還車,承租人需負擔外地還車費,並需先徵得出租人之認可。
● 出車時請詳閱"租車合約書”之所載事項。 -
用車
● 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發生碰撞時,保持現場並報警備案切勿私下和解,立即與本公司聯絡,以免喪失其保險權利。
● 承租車輛不得有違法之情事;如酒駕、超載......等,以免喪失其保險權力。
● 承租人須於約定時間交還車輛,如提前還車(以日計算),已付租金可轉作訂單之訂金,供下次使用。
● 承租車輛請小心駕駛、停放;承租車輛若須維修,以該車輛之原廠或本公司特約服務廠為唯一修理廠,以維持車輛之安全性。
● 承租人承租之車輛如有碰撞或遺失出險者,致無法營業者另須負擔營業損失。
● 全省道路20公里24小時免費拖吊服務,免費供水、接電、更換輪胎及代購汽油(山區及特殊道路費用另計,以拖吊公司收費標準為依據。)
● 租金不包括汽油,請承租人於合法之加油站自行添加。
● 承租車輛若須出險維修,依[交通部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]核定之定型化契約為雙方處理時之依據。 -
還車
● 承租人須於約定時間交還車輛,如提前還車,折扣另議,已付租金可轉作訂單之訂金,供下次使用。
● 營業時間:AM09:00~PM06:00
● 外地還車,承租人須負擔外地還車費,並須先徵得出租人之認可;未經同意者,因此產生之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支付。
● 連續租車24小時為一日,半天為6小時。
● 承租人須於約定時間交還車輛,逾時租金,超過一小時,每小時以日租金十分之一計。
● 承租車輛請小心駕駛、停放;承租車輛若須維修,以該車輛之原廠為唯一修理廠,以維持車輛之安全性。
● 還車時,請妥善保留租車合約書之客戶聯,以利於日後追查相關訊息。
● 請記得取回車內之個人物品,若有損壞、遺失、本公司不負擔保管之責任。 -
平假日定義
● 平日定義 : 週日17:00後至週四20:00之非假日
● 假日定義 : 週五 08:00至週日17:00前、國定假日及其前一天 -
租車訂金退款公告
● 於預約取車日前10日(含10日)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訂金100%
● 於預約取車日前7-9日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訂金50%
● 於預約取車日前4-6日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訂金40%
● 於預約取車日前2-3日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訂金30%
● 於預約取車日前1日取消租車,將退還已繳訂金20%
● 於預約取車日當日取消租車或怠於通知,將退還已繳訂金0%